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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补植花木一批市场调研(限额以下)

发布时间:2026-02-02 11:06 本文来源: 采购办

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

关于补植花木一批市场调研(限额以下)

 

我院需补植花木一批。请有意向的单位联系致电我院了解详情。

一、采购需求: 本项目预算:45000.00元

二、其他要求:

(一)具体要求

1.服务要求:本次补植项目所需全部花木、草坪及相关植物,均由供应商统一提供,并需严格按照院方指定位置、标准完成种植作业供应商需先对现场进行实地踏看,结合实际情况一次性报价,报价需涵盖花木采购量、人工费、工时费、货物运输费、辅材费等完成本次补植项目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。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,实际补种完成后,无论出现任何费用差额,院方均不再额外补偿。2.报价要求: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价模式,报价需一次性包含且不限于:货物采购(制造)费、辅材费、货物运输费、现场种植人工费、工时费、运输人员安全保障费、各类税费及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,供应商不得在报价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。3.质量要求:外观:无机械损伤、畸形、褪色或药害斑点;新鲜度:采收时间<48 小时。4.包装与运输:保湿棉+透气纸箱(防压伤设计),运输温度适宜5.花期保证:室内观赏期>7 天,室外观赏期>3 天

6.交货时间: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入场,2个日历日内完工,不得逾期;7.验收标准:本项目按批次、按补植效果进行双重验收,供应商需在植物到达院方指定地点后,配合院方完成开箱验收,开箱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种作业;栽种完成后,需按院方规定的补植效果标准完成验收,未达到补植效果的,供应商需立即免费进行补植,直至达到验收标准,相关补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,院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。

8.交货地点:院方指定地址。

(二)付款方式:所有花卉、花木到场栽种完成,经院方验收合格后,供应商需向院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,院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后,一次性支付全部项目款项。

三、需提交: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报价表、销售人员授权及联系电话,其他承诺或优惠。所有证照在有效期内,加盖公司鲜章。 (报价格式:格式自拟)。

 

资料提交地点: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工作组办公室(院内11号楼,职工食堂楼上),联系人:唐老师,电话:62852113。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,请于202626上午1200前,将纸质资料交医院采购工作组(可现场递交密封件、可邮寄、可传扫描件,扫描件发送邮箱:296685064[at]qq[dot]com,扫描件统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收取)。评审方式:最低价中选。本需求不等同于政府采购采购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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